连续6个月亏损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该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办理流程:
(1)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提供近6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纪要或经全体职工讨论后形成的有效文件。
(2)中心内部审核:中心工作人员对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
(3)上报审批:中心将有关资料和内部审批情况上报“管委会”,由“管委会”审批决定。
(4)通知办理:中心根据管委会意见,制作《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通知书》或《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缓缴住房公积金通知书》,并将《通知书》送达申请单位。中心工作人员根据《通知书》办理业务。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的在收到资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的可根据情况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