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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

文章来源: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11-02 06: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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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公中发[2016]35号

各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受托银行:

为控制住房公积金管理风险,切实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决定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外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近期有少数不法中介利用外地虚假购房资料为缴存职工套取公积金。为维护正常提取秩序,防止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前台柜员在受理外地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等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对购房要件进行核查,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提取申请人。

二、调整提取公积金偿还组合贷款政策。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应先办理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待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方可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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