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扎实、有效、稳妥的开展,保证城乡居民及时参保缴费,享受相应待遇。11月23日,市社保局召开2017年度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动员部署会议。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在去年征收工作的基础上,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6年11月20日前)。拟定2016年度居民医保征缴方案、宣传资料、有关表式,新增、优化信息系统模块,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加强各类媒体、网络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力度。第二阶段:征收名单核实确定阶段(2016年11月-12月5日前)。由镇(街道)、村(社区)上门确认,同时在社保系统中查询2016年度征收名单作为参考数据,确认是否缴纳2017年度居民医保。对续交2017年居民医保的人员,通知预存400元,确保扣费成功;对新参加2017年居民医保的人员,先办理参保登记和市民卡,再办理市民卡和银行卡绑定手续,预存400元,确保扣费成功;对不参加2017年居民医保的人员,向村(社区)填写《居民医保暂停申请表》做停保处理。做好特殊类免征人员的登记,要求各镇(街道)加强与民政、残联、计生部门的联系沟通。摸清本地户籍无任何医保待遇人员情况,即本地户籍既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也不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由镇(街道)和村(社区)尽量做工作参加一种,以确保病有所医。另外,考虑到自谋职业人员、首次参保人员、跨制度接续参保人员、新居民人员的特殊性,参保确认的时间最迟在2016年12月30日前办理相关手续。第三阶段:征收阶段(2016年12月10日后)。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仍采用市民卡绑定银行卡预存代扣的办法,对批扣不成功的由参保人员自行缴入委托征收的银行(禾城农商银行各大网点)。银行批扣和现金缴费时间,待市政府正式文件公布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