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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将为居家老人提供6个方面基本公共服务

文章来源:合肥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6-12-19 10: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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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实施的《合肥市居家养老条例》明文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逐步为居家老人提供6个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一是家庭保洁、助餐、助浴、辅助出行、代购代缴;二是体检、医疗、护理、康复、救援、临终关怀;三是关怀访视、生活陪伴、心理咨询、情绪疏导;四是日间照料、短期托养;五是指导老年人开展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旅游休闲等活动;六是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服务,让居家老人享受政府提供多方位、立体式的温馨服务和关怀,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万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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