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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潍坊市:公积金贷款年限和缴存问题

文章来源: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12-30 14: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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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目前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30年,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后5年(男65岁、女60岁),二手房抵押及押旧买新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坐落土地剩余使用年限。2、补缴住房公积金仅限于欠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申请补缴住房公积金必须由单位统一办理,职工个人不能办理补缴业务。单位应当为所有应补缴公积金的职工统一办理补缴,不得单独为一位或几位职工办理补缴。借款人(已婚的含配偶)因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少造成公积金贷款额不能满足需要的,可选择一名在潍坊市辖区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作为承诺人。承诺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可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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