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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原单位离职,公积金断缴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2-03 12:23:50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您好!若已签订按月《委托扣款协议》,离职后还是正常划扣,待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三个月缴存额时,按月划扣公积金部分自动停止,后期(月还款额)须由个人还款银行卡每月现金还款。建议通过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注册登录后,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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