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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

长沙公积金贷款变更业务细则 提前还款不能超4次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2-07 13: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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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业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对外公布,并将于2月10日起正式施行。

《细则》明确,提前部分还款次数不能超过4次,每次金额不得少于借款余额的20%,且不低于5万元。

此外,贷款期间,因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或存折)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约定的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向管理部提出变更申请。管理部核实并确认新的扣款账户为借款人本人账户。借款人因死亡、离异等原因,需变更或增加还款关联人的,经管理部审核后可在系统中变更或增加关联人和账号。

若申请贷款期限变更,《细则》明确,经过审核后,利率仍按变更时的原利率执行;管理部根据贷款变更档期余额和剩余期限、利率按照新的还款期限确定、告知借款人新的还款计划。

本《细则》将于2月10日起施行,需要注意的是,并不适用于铁路分中心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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