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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

长沙公积金贷款变更细则提前还款不能超4次

文章来源: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2-09 14: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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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9日 "提前部分还款次数不能超过4次,每次金额不得少于借款余额的20%,且不低于5万元……"2月6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业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计划于2月10日起正式施行。

贷款人在贷款期间可申请提前还款,但若申请贷款期限变更,《细则》明确,需经过审核后,利率仍按变更时的原利率执行;管理部根据贷款变更档期余额和剩余期限、利率按照新的还款期限确定、告知借款人新的还款计划。

细则规定,贷款期间,因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或存折)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约定的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向管理部提出变更申请。管理部核实并确认新的扣款账户为借款人本人账户。借款人因死亡、离异等原因,需变更或增加还款关联人的,经管理部审核后可在系统中变更或增加关联人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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