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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方式

文章来源: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2-11 17: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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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符合商转公条件,即可申请,详情请您登录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阅关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正式文件,了解政策。二、商转公有2种办理方式:1、先贷后还,是指借款人以原商贷抵押的房屋以外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房屋作为抵押担保,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偿还原商贷。2、先还后贷,是指借款人自筹资金将原商贷还清并解除抵押后,将用于原商贷抵押的房屋用于商转公抵押担保,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三、借款人选择先贷后还方式办理商转公的:(1)借款人提供的用于商转公抵押的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住房应与申请地公积金中心所在地一致;(2)借款人应保证商转公资金全额用于提前偿还原商贷,并在商转公发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银行已结清贷款证明(载明还款金额)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公积金中心;借款人选择先还后贷方式办理商转公的:(1)经借款人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提前偿还原商贷的相关手续。(2)借款人应在公积金中心出具《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提前偿还原商贷及解除原抵押房屋抵押登记的相关手续,并持《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商转公的后续手续。超过1个月的,原申请审批手续作废。暂停执行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将于2017年2月24日开始执行,相关政策详情请您登录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wfgjj.gov.cn/)“通知公告”栏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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