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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

甘肃发布《通告》 骗取住房公积金5年内禁止提贷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3-07 17: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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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记者从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获悉,任何伪造、变造虚假提取证明材料的中介机构或使用伪造、变造虚假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或个人,其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省中心将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据介绍,目前省中心已与相关部门建立了查询机制,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所有证明材料均要通过相关部门核实后才能办理。同时,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套(骗)取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通告》。《通告》指出,对持虚假证明材料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省中心将根据相关规定,五年内禁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禁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职工已套(骗)取的资金,省中心有权责令其全额退回。

缴存单位相关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协助或变相协助本单位职工套(骗)取住房公积金的,省中心核实情况后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单位,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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