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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关于公积金余额提取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3-30 10:45:29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您好!提取归还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1)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须贷款发放满一年。(2)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间隔为一年。(3)借款人(含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大于贷款余额,结清贷款的,提取间隔不受一年限制。(4)已签订按月扣款协议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部分贷款时,须保留六个月的缴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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