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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乌鲁木齐市:关于公积金大额还款的咨询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4-05 11:12:21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您好!若符合支取条件可以进行申请,归还异地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签章的《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当月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余额对账单原件(加盖银行印章),本人携带以上资料到单位所属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柜面办理提取审核。注意事项:(1)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是指购房人购买商品房(二手房)时与商业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贷款”。非个人住房贷款不予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2)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异地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提取间隔为一年。(3)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月贷款余额,所提款项转入商业银行贷款账户。如贷款账户无法直接转入,可将余额转入对账单(借款合同)所列明的还款账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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