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范围
使用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
二、提取条件
(一)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状态为正常(退休封存除外)且未冻结的;
(二)从首次归还贷款之月起一年以后的;
(三)职工按月及时归还贷款,在申请提取之月前12月内未连续出现2次或累计出现3次及以上逾期记录,申请提取之月止无欠还贷款本息的;
(四)最近一次按年提取时间与本次提取必须间隔12个月。
三、提取资料
(一)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清贷款审批通知单》;
(二)银行贷款的:1、《自贡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清银行贷款申请书》;2、《贷款合同》;3、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表(需加盖贷款银行业务公章,收原件);4、若有共有人的需提供共有人关系证明(共有关系仅限父母、配偶和子女)。
四、提取方式
一次性提取。
五、提取额度
职工及其配偶账户提取日当前余额中提取不超过提前还清本息额的住房公积金。
六、办理流程
(一)公积金贷款的:已签订《委托按年提取协议》的由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原签订《委托按年提取协议》处办理终止手续→职工本人向中心贷款窗口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审批→职工单位经办人持《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清贷款审批通知单》到归集窗口办理提取业务;
(二)银行贷款的:职工单位经办人持银行贷款提取资料到归集窗口办理提取业务。
七、办理时间
每月15-25日(6月份因公积金结息暂停办理)。
八、办理时限
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