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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新规增加异地转出等功能

文章来源: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6-06 16: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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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最新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正式印发实施。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新版缴存规定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材料、减轻企业负担,并增加公积金异地转出、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自愿缴存等多项便民内容。

据了解,为更好地服务缴存单位,简化业务办理手续,结合深圳大力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新版缴存规定增加了政务资源共享的有关内容。

新版规定对办理缴存业务所需提交的多项材料进行简化,例如,企业办理缴存登记不再提供主体证明材料;办理信息变更不再提供经济类型、资格类型、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变更材料;办理注销登记不再提供营业执照材料,进一步为企业减轻办事负担。

深圳公积金缴存职工流动性较大,为适应跨省市就业职工的实际需要,新版规定新增了相关条款规范职工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进一步明确职工申办公积金账户转移时所需材料。据了解,目前深圳已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外地职工将公积金转入到深圳,无需再往返两地,只需携带身份证(及本人在转出地的公积金账号)到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福田、宝安或龙岗管理部填写申请表格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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