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社保〔2017〕42号
关于及时报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工资基数的通知
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截至7月底,市直已完成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资工作。为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医保基数与增资同步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参加市直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仅指2016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
二、申报内容
本单位退休人员2017年度调整后的退休工资(可参照9月份工资)。
三、申报流程
①在《基数申报花名册》(此花名册为6月份参保单位在市社保中心所下载)中删除在职人员数据;②按统一报盘格式录入每位退休人员的2017年度9月份工资基数;③打印《基数申报花名册》并加盖单位公章;④携《基数申报花名册》纸质和电子表格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申报手续。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8月7日—9月10日
2、申报地点和联系方式:
市社保中心(地址:梅园路48号 金色阳光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2710500、2710220。
五、申报要求
1、基数申报工作是否及时,将直接影响到本单位退休人员的医保相关待遇。请参保单位尽快安排专人负责,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完成基数申报工作。逾期仍未申报的,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由参保单位自行承担。
2、主管部门在做好本单位基数申报的同时,应及时通知所属二级机构积极做好基数申报工作。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