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郴人社发[2012]9号文件规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及非我省户籍的劳动者,需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由常住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登记经街道劳动保障站审核和县(市、区)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后发证。
进行就业登记时应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常住地居住证明和稳定就业个月以上的证明(即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失业登记的,按照《湖南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实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我省城镇户籍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所以按照文件规定城镇户口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办理在证件,农村户口进城务工人员是在就业地办理就失业登记,办理证件。所以对于你的情况应该是在就业地登记就业失业办理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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