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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关于2017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

文章来源: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08-11 15: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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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办法总体框架不变但实行缴费年限分档挂钩:具体办法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 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固定额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8元。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挂钩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2016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对于2016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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