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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德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8-01-12 10: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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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

二、办理依据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3年7月1日修订);

2.《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为全省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鲁民〔2013〕64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审批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

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

四、办理条件

具有德州市户籍,80-99周岁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贫困老年人。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按照《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文件规定执行。

五、申请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低保证(证明)、申请表及受理单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

六、基本流程

个人申请——社区审核——乡镇(街道)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查、审批——资金发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

(二)电话咨询:

德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2687207;

德城区民政局:2671703;

陵城区民政局:8261335;

禹城市民政局:7360513;

乐陵市民政局:6661015;

宁津县民政局:5218513;

齐河县民政局:5337126;

临邑县民政局:4362621;

平原县民政局:8107371;

武城县民政局:6765523;

夏津县民政局:3269610;

庆云县民政局:3281611;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部:2561797;

运河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69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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