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为您解读
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地该如何确定?
基本条件
确定养老金领取地的基本条件,是要看参保人在各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然后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来确定养老金领取地。
具体来说
● 如果参保人员在多地缴纳了社保,而他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那就由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而在参保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满10年的, 需要在参保关系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的养老保险待遇。
● 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参保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又不满10年的, 需要将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累计缴费已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
● 手续,享受该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的, 那就需要将养老保险关系以及相应的资金归集到户籍地,由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 手续,享受户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待遇。
举个例子
呼女士在北京、上海、山西三地都缴纳过社保,缴费年限分别是3年、4年、8年,而在户籍地林芝没有缴费过。
结合上述规定和呼女士的情况,她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虽然她没有在户籍地缴费过,也应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地林芝,由林芝的社保部门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在林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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