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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在苏北率先出台养老护理人才入职奖励政策

文章来源:淮安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8-05-29 17: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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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鼓励和吸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行业,进一步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近日,我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出台《淮安市养老护理人才一次性入职奖励暂行办法》,对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确保养老护理人才队伍“稳心留根”,促进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提升。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申请入职奖励对象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一是在本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含护理型养老院、助养型养老院)中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包括护理、护士、康复等)专技岗位工作满五年且继续在上述岗位工作。奖励对象不包括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二是持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三是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或协议,并且缴纳社会保险。

对上述人员的奖励标准为:对从事护理岗位满5年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大专、中专毕业生的奖补标准分别为40000元、30000元、20000元。入职奖励从申请人在养老护理岗位工作年限满五年后开始申请。获批后,从第六年起分五个年度平均发放,每年发放五分之一。入职奖励经费发放期间,申请人离开养老护理岗位,未发放部分奖励不再予以发放。

据了解,我市是继南京市、无锡市后全省第三家出台养老护理人才一次性奖励政策的设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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