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养老动态

松溪县创新“三个机制” 推动社会养老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报》 作者:魏 农 发布日期:2018-07-11 09:05:24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近年来,福建省松溪县通过创新社会养老“三个机制”,农村幸福院建设、养老服务市场化运营、农村敬老院“双许可”等多项工作跻身全省前列。

松溪县已建成农村幸福院62个,全县60%以上的村实现幸福院覆盖,提前完成福建省2020年的发展目标,福建省在全省推广农村养老的“松溪经验”。该县已有祖墩、花桥、渭田、旧县4个乡镇敬老院开展“公建民营”,运营良好,入住率达77.9%,成功破解乡镇敬老院床位利用率低难题。该县7个乡镇敬老院中有4个已达到消防许可、养老许可“双许可”标准,获得许可证;1个已完成消防整改,正在第三方检测机构内业整理材料,准备上报县消防大队备案验收审批“双许可”;还有2个乡镇敬老院属于c级,已整体搬迁。2017年,南平全市养老事业补短板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松溪召开。

松溪县创新社会养老“三个机制”。在政策扶持机制上,松溪县将农村幸福院建设等养老补短板项目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制定出台土地供应、税费减免、投融资等方面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如对兴办养老机构的社会力量,用地标准按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标准执行。明确要求,全县各级把社会化养老工作提上重要日程,规定社会化养老工作的各种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既为整体工作的开展明确了方向,又极大地激发了基层的积极性。

在资金投入机制上,松溪县将发展养老事业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松溪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该县加大对“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对“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参加保险除省上补助部分外,由县财政全额负担。

在行业管理机制上,松溪县始终把工程质量管理作为养老事业的生命线来抓,不断增强资金监管力度,让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好的社会效益。确定专人负责项目的实施,对资金统筹管理,实行一村一册,县级报账,做到专款专用。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延伸阅读
潍坊市:青州市积极探索创新养老服务新机制 创新机制 发展新时代健康养老事业 重庆市巴南区创新机制解决养老服务队伍建设难题 衢州市:突破难点创新机制 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绍兴市:突破难点 创新机制 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远安县:创新机制 加快发展医养融合型养老服务产业----宜昌市远安县医养融合型养老之我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0〕22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4号)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55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充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17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