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市城区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新增享受资格人员名单公示
市城区城镇职工参保单位及参保个人:
按照《十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规范管理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3]73号)、《十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评定规程》(十人社发[2015]84号)和《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有关政策的通知》(十人社发[2017]96号)文件规定,经市城区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申报、医院受理、专家鉴定、医保局确认,现将2019年度新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享受资格的参保职工共1606人在网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8629015。
公示时间:2019年1月8日至1月14日。1月14日后无异议的人员,可到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就诊购药,正式享受慢性病门诊补助待遇。
新纳入市城区慢性病门诊补助待遇人员(透析、抗排和结核病人除外),可根据自己的居住地点,自愿选择二至三家市城区慢性病门诊定点医药机构就诊取药。
目前有市城区慢性病定点资格的医药机构是:市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院柳林门诊、茅箭区人民医院、张湾区花果医院、武当山特区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原红十字医院)、堰桥医院、中医院东风分院、慈济康复医院(天津路)。其中,享受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慢性病待遇的患者也可在宏康医药五堰店(柳林沟口武当商场)、用心人深圳街店(五堰深圳街)、国药控股彪炳大药房(江苏路)三家市城区医保慢性病定点药店刷卡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2019年1月8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