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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资助开展社区日间照护机构运营模式试点的通知(沪民老工发〔2018〕22号)

文章来源:上海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9-01-09 22: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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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助开展社区日间照护机构运营模式试点的通知

沪民老工发〔2018〕22号

​黄浦区、宝山区、嘉定区民政局:

为推进本市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推进日间照护机构社会化、专业化运营,在区民政局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市局确定了三家试点单位开展社区日间照护机构运营模式探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黄浦区外滩街道、嘉定区嘉定镇街道、宝山区张庙街道

二、试点要求

黄浦区外滩街道探索认知障碍老年人日间照护模式。

宝山区张庙街道探索郊区日间照护机构公建民营及批量托管的模式。

嘉定区嘉定镇街道探索郊区日间照护机构公建民营以及专业化运营模式。

三、资助金额及使用范围

市局福利彩票公益金共安排57万元,资助每个试点街道资助19万元。主要用于上述街镇所属日间照护设施委托专业机构运作的相关运营费用。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及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相关事项

本项目委托上海师范大学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开展督导。项目周期从2018年12月到2019年6月。请三个相关区民政局负责协调指导项目开展,并鼓励街镇安排自有财力予以配套支持。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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