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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佳木斯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就医相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佳木斯政务 发布日期:2019-03-23 08: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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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医疗保障局:

为方便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条件的人员在居住地就医,优化备案流程,拓宽备案渠道,实现备案服务“不见面、零跑腿”,我市开通微信公众号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申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条件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下列人员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且符合我市规定的人员:城镇职工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提前退休或因病退休并补齐医保缴费年限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的。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或离开我市在现居住地拟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在外务工的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人员。

二、申办年限

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申办年限为整年办理,最短备案有效期限为一年,年满一年后方可变更就医地。

三、申办方式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通过我市医保窗口和“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都可以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申办。

(一)须激活社会保障卡医保功能,通过“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申办。自申办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生效,申办后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不能使用。

(二)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申办的需提交以下证件照片信息: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交社会保障卡照片;

2、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需提交社会保障卡照片和单位派驻异地证明照片;

3、在外务工的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人员需提交社会保障卡照片和就医地长期居住证明照片。

(三)未激活社会保障卡医保功能的,需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相关要件通过我市医保服务窗口进行持卡备案。

四、开通“两城一家”

为方便我市在海南省居住的“候鸟老人”就医,我市开通“两城一家”即:异地就医备案到海南省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海南省和我市的定点医院均可享受持卡住院即时结算。

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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