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同意建立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务院同意建立由民政部牵头的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公章,不正式行文,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职能为: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国养老服务工作,研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重大问题,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养老服务法规和重要政策,拟订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的年度重点工作计划;部署实施养老服务改革创新重点事项,督促检查养老服务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各地区、各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由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医保局、银保监会、扶贫办等2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民政部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民政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民政部,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