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11号)和民政部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紧急通知的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以下简称福利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重点防控
福利服务机构中的老年人、儿童属易感人群且集中居住,存在较大疫情发生风险。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强调要抓紧部署,切实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帮助各地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保护特殊群体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将福利服务机构作为疫情防控的重点部位,在各级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封闭式管理,加大防护和应急处置力度,切实强化联防联控措施。
二、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
福利服务机构负责人均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所有机构要严格按照当地防控应急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各类人员的防护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院内感染风险。落实人员日常监测制度,一旦发生疑似肺炎疫情,立即转诊到定点医院,并做好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对机构内所有人员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普及科学防控知识,指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重视各类人员的心理调节,纾解焦虑恐惧情绪。停止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实施严格消毒,保持环境卫生。遇到困难和问题,要立即向当地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请示。
三、落实封闭措施,严格出入管理
各地要认真落实省民政厅制定的《福建省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则(第一版)》及有关规定,对福利服务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严禁不必要的人员出入,暂停一切与外界交流的不必要活动;对于确需出入的人员,按照“凡进必检”原则,认真做好登记核查、体温监测、协助消毒、安全提示等工作。福利服务机构应利用电话、视频、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建立与院外家属线上沟通渠道,让家属及时了解院内人员生活情况,缓解家属紧张情绪,争取家属理解和支持,协助做好院内人员安抚工作。
四、落实防控物资,提供有效保障
各地要加强对福利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安排好防控物资和资金支持,保障辖区内福利服务机构的防控物资供应,有设置隔离观察区的机构要落实防护服和相关设施设备。福利服务机构对各类防控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补充更新。
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