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对散居困难老人和儿童救助近日做出新安排,聚焦个别县(区)针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老人、儿童的救助保障工作还不扎实、政策运用还不灵活、关爱帮扶机制还不健全、照护服务措施还不精准等问题, 深入开展政策落实“回头看”,构筑散居困难老人、儿童救助关爱防线。
宁夏民政以村(居)为基本单元,紧盯散居困难老人、儿童救助关爱方面的社会关切、需求导向,全力以赴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和服务需求;在前期“大排查”的基础上,开展“四查四到位”,保障老人、儿童救助政策到户到人。
切实加大对散居困难老年人、儿童在疫情期间的救助保障力度,抓紧落实城乡低保和孤儿养育津贴提标工作,同步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标准,确保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位;对基本生活受疫情影响,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散居困难老人、儿童,通过“先行救助、后完善手续”“一事一议”的方式,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压实乡镇(街道)责任,运用网格化管理服务的优势,建立“三包一”责任制,确保每一个散居困难老人、儿童有一名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包抓、有一名村(社区)工作人员联系、有一名村组网格员服务。
向全社会公开救助关爱热线,对监护缺失的散居困难老人、儿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救助,必要时村(居)委会履行临时照料责任或依托就近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临时照护;将散居困难老人、儿童救助关爱工作与实施2020年政府购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养老服务项目有机结合,通过多种方式提供重点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