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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全面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报》 发布日期:2020-05-11 10: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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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养老 服务 秩序

上海市政府决定,自5月9日零时起,将上海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因时因势优化调整防控策略举措”的要求,上海市民政局随即对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作出调整。

对于养老机构,市民政局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向所有入住老年人的家属开放探视服务。机构应在院内公共区域及生活区域设置定点探视场所,根据机构接待能力和探视场所情况制定探视要求,明确出入院人流活动路线,分时分流定点安排老年人家属进行探视。家属探视需提前向机构预约,在探视时应做好防护措施,保持安全距离,控制单次探视的人数(每次原则上不超过2人),按照指定路线出入,减少人员聚集和不必要的接触。因回家(上海市内)临时居住需返院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无禁止进入情形的,可不经隔离返院,但需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疫情期间离开上海需返院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预约登记后,凭前一天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或统一集中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再进入生活区和工作岗位。

对于社区养老服务,市民政局要求各类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原则上尽快开放。在做好相关疫情防护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恢复居家照护服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原则上全面恢复运营;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护中心以及老年活动室、睦邻点等在做好各类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可采取规划开放区域、控制人员密度等方式开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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