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生活困难老年群体居家生活品质和生活自理能力,今年省政府、市政府将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列入十大民生实事项目之一。
根据任务分配,今年我市共需完成100户改造任务,任务数位列金华市10个县(市、区)首位。目前,兰溪市民政局已正式启动该项工作,并联合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印发《兰溪市2020年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改造的基本原则、改造对象条件、改造内容、补助标准及实施步骤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改造对象条件:
根据《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本次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象需具有本市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本市,且优先保障60周岁及以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和失能老年人家庭的改造。
此外在有剩余指标情况下再适当考虑低保(低边)中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的自理老年人。另外已列入残联无障碍改造计划或已完成改造的、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以及房屋近2年内需拆迁、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和危房的,不列入此次改造范围。
改造范围及内容:
改造范围主要包括地面、墙体、居室、厨房间、卫生间等场地施工改造服务。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等五个方面,具体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基础改造服务包和拓展改造服务包。
补助标准:
改造具体补助经费标准为平均6000元/户。
为确保60周岁及以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和失能老年人家庭底数清、情况明,科学合理分配各乡镇(街道)改造具体任务,市民政局专门召集16个乡镇(街道)分管民政领导、民政助理员召开会议,部署上述对象家庭的精准排摸工作。目前,各乡镇(街道)初步改造对象名单已全部排摸完毕并上报。
根据《实施方案》,100户的入户改造工作需在9月15日前全部完成。为确保按计划有力有序推进,接下来,市民政局将科学统筹、精心组织、调配力量,抓紧做好改造对象审核、公示、招投标、需求评估、改造方案确定以及现场施工等方面的协调、监督、指导、跟踪等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100户适老化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