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汛期期间有些散居五保对象居住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为切实掌握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切实了解他们生活中存在的问题。砀山县做到“三个及时”,切实保障五保对象基本生活。
一是及时提高五保供养标准。2020年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7236)元,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8256)元。同时按照等级评定给予运行维护费用补助,标准为一星级院每人每年(600)元、二星级院每人每年(1200)元、三星级院每人每年(2400)元。2020年1-5月份,累计发放五保供养经费(842.9)万元,切实保障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权益和敬老院工作的正常运转,为推进精准扶贫提供支持。
二是及时下拨失能失智五保对象护理补贴。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改善失能失智五保老人生活质量,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将为失能失智五保对象配备护理人员。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按照全护理、半护理失能失智情况,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90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根据失能失智全护理、半护理分别给予300元、200元每月护理补贴。
三是及时开展走访活动。汛期期间,尤其是散居的五保对象,有可能存在房屋年久失修的问题,造成安全隐患,为此,开展全县的大走访活动,既了解五保对象家庭真实情况和生活现状,掌握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收集到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散居五保老人,不仅给予了一定的精神慰藉和引导,还对一些特殊困难的五保户老人给予一定物质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