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养老政策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重庆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第一版)的通知》

文章来源: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8-17 15:02:45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一、居民可以找哪些医疗机构签约家庭医生?

答: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要由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居民可以向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或者经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开展签约服务的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签约家庭医生。

二、谁可以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答:家庭医生团队以辖区常住居民为服务对象。现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人群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优先覆盖包括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残疾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流动人口、港澳台居民、外籍入渝人员根据自愿原则可以选择就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

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有哪些?

答:居民签约后,根据双方约定的服务协议,家庭医生可向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预约转诊、药学、长期处方、个性化签约、互联网+签约互动、健康积分制等服务。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重庆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第一版)的通知 渝卫发〔2020〕57号 《关于公布重庆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重庆市:《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重庆市《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政策解读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小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明确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有关事宜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重庆市关于印发《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公积金发〔2016〕65号)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储备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渝医保办〔2021〕52号 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民〔2021〕16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9〕129号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试行)》的通知 渝医保发〔2018〕15号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