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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政策

关于推进吴江区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吴民〔2021〕28号

文章来源:吴江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12-23 1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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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社会事业局、盛泽镇社会事业局,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党政办,各镇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街道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推进我区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社区综合为老服务水平,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主要时期。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紧紧把握“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窗口机遇,以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为着力点,以筑牢底线补齐短板为突破口,推进养老服务优质均衡发展,形成布局完善、功能互补、统筹衔接的养老服务网络,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实现2035年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远景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通过精准化布局、标准化建设、网格化运营、品牌化引领和信息化提升,全面加强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设施建设,规范社区养老服务运营和管理,培育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市场在养老服务领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推进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满足社区老年人膳食供应、个人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文化、休闲娱乐和教育咨询等需求,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2021年底前,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100%社会化运营;2022年底前,各区镇、街道至少建成一家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形成区域枢纽型网格化运营管理模式;2023年底前,全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00%实现标准化建设和运营。

二、工作任务

(一)注重均衡布局,加强社区养老设施建设。

1.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各区镇、街道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纳入乡村振兴规划,按照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根据老年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因素,科学制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布局。通过新建、改建或租赁等方式进行空间布点,充分利用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护理站、医务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等公共服务资源,合理区分功能,构建覆盖区镇、村社、小区的三级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2.加强镇街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2022年底前,各区镇、街道至少建有1家集社区综合服务、嵌入照护于一体的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既承担社区居家养老的资源整合辐射功能,又提供机构养老的体验、适应和转介服务,具体提供医养结合、社区助餐、居家上门、喘息式服务(老人短期托管,家属得以喘息)、社区老年人及残障老年人助浴、辅具租赁等服务内容。

3.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根据社区养老服务布局规划和功能定位,将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用房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档升级,统一标识标牌。2023年前,通过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全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00%实现标准化建设。实施社区医养结合工程,利用现有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改扩建一批社区(镇街)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功能。

(二)加强运营管理,强化社区养老服务功能。

1.实施网格化管理。各区镇、街道按照“分类推进、适度规模”原则,通过划片区、画网格方式形成“1+N”网格片区(即:一个中心点位+多个村社点位),充分发挥一、二级点的辐射带动和业务指导作用,开展多区域网格化管理。积极引进优质养老服务组织,分区域运营,形成良性竞争。2021年底前,全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完成网格化划分,并实现100%社会化运营。

2.加快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调动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积极性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通过优胜劣汰机制选择一批优质的服务商承接社区养老服务运营工作。发挥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的专业性,优化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在“大健康”环境下打造个性化、健康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

3.提升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苏州市养老服务数据资源中心”和“吴江区智慧民政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全区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和使用,积极探索建设养老数字体验场景,不断提升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

(三)建立标准机制,实施社区养老分级制度。全面开展等级划分与星级评价工作。区民政局根据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立区域、规模大小、功能定位、管理规范性等,从高到低分为一、二、三等级,等次越高,规模和覆盖范围越大、功能越全面、管理越规范、服务能力越强。对于完成等级认定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区民政局按照“自愿申请、动态调整、评价结果与经费挂钩”原则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星级评价。星级评价以评促建,按照三至五星标准进行评定,区民政局、财政局适时研究出台相应运营补贴政策,鼓励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

(四)优化人才结构,充实养老从业人才目录。建设“养老顾问”制度,打通养老服务供需对接的瓶颈。加强养老服务政策整合,将碎片化的养老服务政策资源进行梳理并实现体系化,形成养老服务清单供老年人及其家庭选择。依托养老机构和镇、村(社区)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经培训担任“养老顾问”,为老年人及养老服务菜单嫁接桥梁。创新创优“养老顾问”实现手段,注重养老政策咨询的全面性、多部门资源链接的综合性、注重在顾问的同时保护老年人权益和隐私。加强一线在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养老护理员均持证上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街道要把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作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重点任务来抓,将工作任务纳入年初工作计划。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确保社区养老服务各项工作按时、按序开展。

(二)整合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区镇、街道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选点、前期定位、资源整合、运营组织等方面的主导和统筹作用。整合各类医疗卫生和社会资源,推动社区医养结合,鼓励家庭医生为特殊困难老年群体提供上门医疗服务。鼓励引入具有社区管理、为老服务经验的专业化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运营管理,建立管理流程、标准等规章制度。

(三)分类指导推进。区民政局要加强对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立足当前、兼顾长远、树立典型。对中心城区、被撤并乡镇的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服务模式进行分类指导,跟踪了解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的进展情况。培育发展示范典型,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工作模式,及时沟通信息,召开工作总结会,组织培训交流活动,稳步在全区范围内推开。

(四)加大扶持力度。各区镇、街道负责保障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完善慈善和福彩金对社区养老服务项目的支持。

(五)强化监督考核。要统筹推进落实本区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区民政局将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纳入民政工作的考核内容,定期发布各地推进进度,通报考核结果,强化督促检查。各区镇(街道)要切实履行职责,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具体举措,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本区域养老服务设施、机构的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检查,及时整改。

苏州市吴江区民政局

2021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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