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培育养老服务品牌,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7月6日—10日,乐山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来乐为45个养老机构进行等级评定。

本次等级评定参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进行评估,按照评分标准从低到高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实施本辖区内一级养老机构的等级评定,市民政局负责实施二级至四级养老机构的等级评定,五级的养老机构由市民政局向民政厅进行推荐。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旨在“以评促建”,引导养老机构提供优质服务,逐步健全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助推养老机构提档升级,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本文地址:乐山市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