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8月5日我市通报一名居家隔离的重点管控人员初筛阳性以后,为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屏障,江山市民政局迅速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养老机构自即时起全面实行封闭式管理,机构内各项防疫措施须严格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实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民电〔2022〕61号)执行。
1.暂停外部人员(含老年人家属、朋友)人员探视。
2.暂停社会各类考察、社会力量入院开展志愿活动。
3.严格执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实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民电〔2022〕61 号),鼓励、倡导打电话和利用视频探视,为老年人提供温馨的亲情服务。
1.养老机构出入口(院门口)要设置门内1米、门外1米隔离线,落实测温、亮码、查行程和全程戴口罩。
2.要严格落实院门口人员和物品查验、登记,消毒后方可入院
3.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外出,确因看病等紧急特殊原因外出的,应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实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民电〔2022〕61 号)执行。
4.养老机构原则上不接收新入住老人,确有必要,只接收失能或部分失能、且亲属子女无法照料或亲属子女因抗疫无法照料的特殊情况急需入院的老人,并按上述通知条件落实。
1.各养老机构要组织排查两周内曾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健康观察和相关防疫工作。
2.启动封闭管理后,工作人员、入住老年人核酸检测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执行,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1.严格落实消毒、通风等措施,实行老年人生活区和非生活区分区管理,合理调配院内工作人员,尽可能减少非生活区工作人员、外出人员与老年人接触。
2.要防止人员集聚,实行分时段、分楼层就餐。
3.要严格物品流入流程,做好全面严格消毒,加强快递物品的管理。
4.院内工作人员和老年人执行测温、环境消杀一天两次。
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 (社)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暂停娱乐活动场所和堂食。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关心关爱活动,对关爱空巢、孤寡老人探访关爱,为刚性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提供全托服务的乡镇 (街道)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参照养老机构执行。
接下来,江山市民政局会坚决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从严、从紧、从细抓好疫情防控政策,确保养老机构运行安全、平稳、有序,保障好每一位入住老年人的生命安全。
本文地址:即日起,江山市养老机构封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