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遵义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草案明确居家养老服务定义,强调以家庭尽责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保障为支撑的多元供给体系,并对政府职责、部门协同、设施配建、医养结合、智慧养老、人才建设等作出系统规范。
草案规定:新建住宅区须按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标准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500户以上不少于150平方米,1000户以上不少于300平方米或分设两处以上;推动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及家庭适老化改造并给予补贴;支持养老机构延伸开展居家服务,鼓励设置家庭养老床位;建立全市统一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整合医保、社保等信息;明确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失能老年人;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上门巡诊、健康档案、慢性病管理等服务;对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实行质量评估、服务公示和应急管理制度;符合条件的养老组织可享水电气价格按居民标准执行、建设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

近日,海陵城西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在吴州路123号揭牌运营。
该中心占地千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投资200万元,提供专业全托、日托、助餐助浴、文体娱乐、康复保健、居家上门、养老顾问及紧急救援等服务。适老化设计完善,含防滑条、双扶手、防滑地面及动静分离活动区。基础文化娱乐与义诊免费,助餐、日间照料等服务成本价收费,收费标准公开透明。
中心由街道主办、民政部门主管、专业公司运营,实现‘养老不离社区’,切实提升老年人就近可及的养老服务品质。

近日,浙江省民政厅等7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若干规定》,规范养老服务行业。
明确养老服务费预收不超过12个月;押金不超月床位费12倍;会员费收取人数不超备案床位数,总额不超机构固定资产净额。仅自有产权、已运营并收住老人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可收会员费,公办、PPP及租赁类机构禁止收取。
养老服务费入基本户,押金和会员费须存专用账户,该账户禁线上支付与线下提现,风险保证金不低于累计会员费的15%且不低于账户余额的25%。
近日,甘肃省民政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甘肃省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工作方案》,推动养老机构开办全流程集成服务。
方案覆盖全省营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含新建、改扩建及存量建筑改造类,整合养老机构备案、消防审验、食品经营许可、内设医疗机构审批等12项核心事项,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网办理、全程可查”。
方案明确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个流程、一套指南”,由民政部门统筹协调,大数据中心提供技术支撑,推进并联审批、数据共享、限时办结。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旅居养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依托生态、气候及政策优势,发展“养为核心、旅为方式、居为载体”的旅居养老模式。
措施明确支持养老机构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并纳入长护险定点管理;推广居家社区养老“建枢纽带站点进家庭”模式;鼓励养老机构面向社会老年人开放;推动医养结合,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打造专业化旅居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加强智慧适老化产品研发应用。
本文地址:养老简讯 · 2026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