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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常见问题

上海市:生育妇女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规定有哪些?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7-10-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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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直接到就近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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