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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2年缴存基数调整业务流程及注意事项

文章来源:安徽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2-07-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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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份起,省直分中心开始受理201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为方便您办理业务,温馨提示如下:
  一、办理流程:
  1、缴存单位6月份汇缴的住房公积金,在省直分中心入账后,单位经办人员携u盘到省直分中心归集科拷贝调整数据表。
  2、按照省直分中心《关于调整201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皖直公积金〔2012〕16号)规定对调整数据表进行调整,打印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携调整数据表及电子格式到省直分中心业务大厅办理。
  二、注意事项:
  7月份人员如有变动,请与基数调整业务同时办理。人员增加在excel表表尾输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及工资额;人员减少在excel表中把其工资调整为零,并附带加盖单位公章的离职证明或退休批文等相关文件。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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