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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社会保险有什么待遇怎样享受社保待遇

文章来源:养老信息网 作者:上善若水 发布日期:2013-07-31 0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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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针对上述情况,也就有了社保的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包括重大疾病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社保是国家的一项最基本的惠民政策,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理应享受的福利待遇,对于个人的医疗保障和养老来说,社保指标绝对是衡量每一个国民能否安居乐业的重要的因素。
  养老保险:即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在养老期间发给生活费,以及生活方面给以照顾。
  养老保险享受条件:
  养老保险享受需要缴满社保年限,
  (1)1998年7月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
  (2)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
  医疗保险:即劳动者在患病期间的收入补助和在医疗护理方面的保障措施。
  基本医疗保险享受条件:
  (1)城镇职工医保、外来工医保参保人从参保缴费次月开始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2)参保人员在停止缴费次月起暂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即劳动者因工负伤,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工资收入补偿,也是对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顾措施。
  工伤保险享受条件:
  (1)因工伤身体呈疾病状态者;
  (2)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并因此中断工资收入者;
  (3)由于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工资收入者;
  (4)遗属由于供养者死亡而失去生活费来源者。
  失业保险:即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的给付以及转业培训、生产自救及职业介绍等保障措施。
  失业保险享受条件: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备注:要申领失业保险的,申报社保减员时原因必须是被动失业。
  生育保险:即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收入补助和保障措施。
  生育保险享受条件年限要求: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第13个月开始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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