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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医保待遇什么时候开始享受?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6-02 08: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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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起算时间为开始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15日,退休人员在社保部门办妥退休手续后,自领取养老金当月1日起可享受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地方附加基金支付医疗费等《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应当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职工,未缴费或者未足额缴费的,自次月15日起职工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职工在按规定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次月15日起,职工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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