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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常见问题

上海市:工伤人员到达退休年龄,还能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吗?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09-17 1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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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分别为12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分别为9个月;九级伤残的,分别为6个月;十级伤残的,分别为3个月。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此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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