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年龄满60周岁的本市居民;
2、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严重皮肤病的老人;
3、愿意遵守公寓规章制度,适应集体生活。
二、寄养须知
1、老人入住时,须确定委托人(亲属或单位),委托人负责老人入住期间的费用、疾病治疗及突发事情的处理。
2、本公寓实行先缴后住方式,每月5日前交纳当月费用。床位费、护理费应按月计算,不足半月的按半月计,超过半月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
3、老人入住时须如实告诉病情,入住后如发现患有传染病、精神病或不适合过群体生活的状况,委托人应及时接回。如遇有思想、生活或医疗等方面问题,委托人应协助做好工作,不得借故推托。
4、本公寓对新入住老人实行初次护理等级评估,试住期为15天,在此期间老年公寓根据寄养员的实际情况,进行生活护理等级正式评估。若评估结果与入住前的初步评估有递增,乙方、丙方接到业务部门通知后,应及时到业务部门签署《护理等级变更表》。
5、老人个人家具和电器未经允许不准带入公寓。
6、寄养老人外出须请假,并佩带寄养员证,行路注意安全,意识不清和行动不便的老人须有家人陪伴,外出期间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7、老人发生突发事情,委托人在接到公寓通知后,必须及时来院。委托人未到前,我方采取紧急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老人或委托人承担。
8、文明寄养,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用水,若损坏公共设施,须照价赔偿。
9、公寓室内禁止吸烟,吸烟可到室外。
10、公共场所和公用场地,不得随意占用。入住老人不得养殖畜禽、宠物,不私自种植果蔬。
11、来客探望,要遵守制度,维护环境整洁、安静,未经允许不得留宿。
12、房间安排:如寄养员有调换房间的需要,在入住期间最多满足一次调整。
13、实行分级护理方式,根据护理等级的评估,机构以养老服务需求的不同程度分区域管理。
三、入住所需材料
1、近一个月内三级以上医院(一院、二院、三院、四院、中医院、八二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一般内外科、五官科; 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胸透、肝功能(HA)、二对半、血糖、血脂全套、心电图等 );
2、四张一寸照片;
3、老人及家属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及老人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详细资料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