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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淮安市:请问职工已认定为工伤,职工医保不报的费用和医院开的住院发票超出工伤药品目录医保报销时被扣除的部分应该单位承担还是职工个人承担?

文章来源: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11-16 04: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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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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