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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常见问题

淮安市:问:符合什么条件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文章来源: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1-15 11: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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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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