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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医保中断后缴费,请问何时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文章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11-16 04:50:45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您好,2010年初发生医保中断缴费,准备六月份补上,请问何时可以享受医保待遇。期间如果住院能享受医保。能详细解释一下。

市人社局:

您好! 根据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断后未补缴欠费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中断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由于不清楚您的断保时间,无法确认您享受住院待遇的时间。您补缴医保费后可拨打医保处电话6737928查询何时能享受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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