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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宜昌市:请问退休职工医保二次报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文章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12-01 14: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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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补助是指城镇职工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个人负担过重部分实行的补助。如果您是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因病住院治疗或严重慢性疾病门诊治疗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对个人负担部分总额累计超过上年度我市职工平均工资(2016年我市职工平均工资为43282元)的50%(21641元)的部分实行二次补助。

您2016年发生的医疗费应在2017年元月至二月在所在单位或社区申报,需提供发票原件、住院结算单、身份证、医保卡、本地银行账号。如您对上述回复仍有疑问,请致电市医保处医疗费审核科,联系电话:0717-6739021。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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