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养老保险资讯

我市调整201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文章来源: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陈志青 发布日期:2014-10-27 16:38:26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根据有关规定,我市自9月份开始调整社会保险各个险种2014年的缴费基数,基数调整后9月份自动生成1-8月的应补缴费用。具体调整情况是:养老保险以江西省2013年在岗人员社会平均工资3539元/月为标准进行调整,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124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不得高于10617元/月。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以新余市2013年在岗人员社会平均工资3478元/月为标准进行调整,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087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不得高于10434元/月。(陈志青)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新余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