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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

无锡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文章来源: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4-10-29 15: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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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锡房金〔2014〕50号
  各有关单位、各部室、各分支机构:
  为更好的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职工改善居 住条件,经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将相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一、贷款额度
  借款人本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二、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对首次公积金贷款时,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大于120平方米, 该住房产权已转移给他人的职工家庭,可以申请办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本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 年 9 月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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