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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政策

无锡市:关于调整2015年度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锡人社发〔2015〕237号)

文章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11-22 12: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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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5年度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锡人社发〔2015〕237号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令〔2014〕94号)及《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锡政发〔2014〕193号)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调整为1341元。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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