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办事指南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支取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4-11-12 15:04:24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购买 新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支取证明信。(由职工所在单位提供)
  2.身份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3.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房主配偶公积金的需要,提取房主公积金的不需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4. 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购买 二手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支取证明信。(由职工所在单位提供)
  2.身份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3.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房主配偶公积金的需要,提取房主公积金的不需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4.《房屋所有权证》、完税凭证、购房发票。(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还贷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支取证明信。(由职工所在单位提供)
  2.身份证、借款合同。(公积金贷款第二次支取时只需提供原件,不再要复印件)、房本。(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3.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提取房主配偶公积金的需要提供,只提取房主个人公积金的不需要提供。)
  4.与贷款相对应的购房合同、发票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5.贷款余额对账单。(职工办理支取当月持借款人身份证到放贷银行打印对账单并加盖银行印鉴,对账单要显示借款人贷款金额、贷款余额、每月还款额),连续多年未支取公积金的,还需打印累计年份的对账单。
  退休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支取证明。(由职工所在单位提供)
  2.身份证、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 支取证明。(由职工所在单位提供)
  2. 身份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3.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由职工与所在单位提供签署,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职工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支取证明。(由职工所在单位提供)
  2、继承人身份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3、职工死亡证明。(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4、司法部门的继承公证书、法院判决书或单位继承证明信(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注:以上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秦皇岛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