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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 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7-22 14: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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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开户:新设立的单位,应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提供资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
  2、开户协议书;
  3、职工开户明细;
  4、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三个月工资表及记账凭证。
  二、缴存基数、比例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
  提供资料:
  1、单位缴交基数、比例变更登记表;
  2、缴交基数、比例变更职工明细表;
  三、单位变更登记:单位变更名称、法人、相关业务章毁损、丢失等,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提供资料:
  1、单位更换印鉴备案表;
  2、出具更名通知原件及复印件或任、免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调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期限每次不超过一年。
  提供资料:
  1、申请单位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单位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申请;
  3、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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